|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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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子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职责及服务范围 |
| 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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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子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职责及服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监督企业完善劳动管理制度,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就业管理、再就业工作及求职证发放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
六、负责毕业生提档存档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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