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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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 |
| 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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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中学毕业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以及小城镇户口、占地转居尚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加入合作医疗。
二、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标准与06年相比有哪些调整?
答:增加了政府补助标准却不增加农民负担,同时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
市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5元增长为40元;县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20元增长为25元;乡镇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由15元增长为20元;农民每人每年出资额分为三档:特殊档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一档每人每年缴纳30元、二档每人每年缴纳15元。
三、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周期是什么时间?
答: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四、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什么时间缴费,在哪里缴费?
答: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要在2006年12月20日前,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缴费。
五、定点村卫生室的就医范围和报销范围有哪些调整?
答:在06年9个试点乡镇村卫生室的基层上扩大到25个:新增加的有石城镇贾峪村卫生室;冯家峪镇石洞子卫生室、西口外村卫生室;新城子镇花园卫生室;大城子镇下栅子村卫生室;东邵渠镇西葫芦峪村卫生室、大石门村卫生室;不老屯镇史庄子村卫生室、西陀古村卫生室、丑山子村卫生室、永乐村卫生室、太师屯镇涝洼村卫生室;许庄子村卫生室;高岭镇下甸子村卫生室、下河村卫生室、田庄村卫生室。
在06年试点乡镇村卫生室报销范围限定在急诊的基础上扩大到以下范围的慢性病:心脑血管系统;高血压、冠心病;呼吸系统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消化系统疾病:慢性肝炎、慢性胃炎、胃溃疡;泌尿系统疾病:慢性肾炎;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
六、门诊普通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加农民持证在各乡镇卫生院、市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时,医院对参合农民免收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静脉穿刺费,B超、心电图、胸腹透视、血尿便常规化验减半收费,合作医疗资金不予补助。药费(医保目录内)采取“就诊即报”的门诊报销政策,即特殊档报销30%,一档报销25%,二档报销21%,由合作医疗资金支付。
七、门诊特殊病报销标准与2006年相比做了哪些调整?
答:增加青光眼、再生障碍性贫血病种,白内障、青光眼起付线由1000元降为6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及肾移植后应用抗排异药物、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特殊病起付线由2000元降为1000元;报销比例:特殊档为60%,一档为50%,二档为40%。封顶线:特殊档为:30000元,一档为:25000元,二档为:15000元。
八、住院费用报销的起付线是如何调整的?
答:06年在区外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同一种疾病住院,只减一次起付线;
07年在区外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全年只减一次起付线。
九、住院费用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答:07年增加了护理费报销。
十、07年精神病人住院给报销吗?
答:07年将精神病人的住院费用纳入报销:特殊档报销30%,一档报销25%,二档报销20%,起付线、封顶线与普通住院相同。
十一、转诊的规定有哪些?
答:在密云县区域外住院者,因急诊或因治疗需要经二级医院(结核病由密云县结核病防治所)转到市公立医院者住院手续齐全者,按照规定比例报销;非急诊或未经县二级医院转诊到其他医院手续不齐者,在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0%。
十二、报销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时间?
答:报销的终止日期是2007年1月31日。
十三、报销医疗费时需要哪些单据和证明?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本》、《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费用报销凭证(费用详单)》(不能提供费用清单的须提供住院病例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转诊证明》,在本辖区外急诊需住院的,要有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和复印的住院病例。享受“双人双保”的,还可以使用复印件到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所报销,但第一报销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保险理赔章、公费医疗办公室专用章或财务章,注明联系电话、报销金额或提供理赔分割单。合作医疗报销款与以报销费用之和不超过住院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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